8月18日,“全国人大”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,将于8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。

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23,公安部曾发布《道路交通安全法(修订建议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,——此次审议的即是前述修订建议稿。
细读修订建议稿,可以发现在《修订建议稿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,机动车需按规定安装电子标识。

汽车电子标识由公安部制定并予以推广,是国家层面承认的车辆可信数字身份,也是全国统一的涉车证件电子凭证载体。它相当于车辆的数字“二代身份证”,内含有驾驶证、检验标志、保险、车船税缴税情况等信息,在防止遮挡及套用车牌,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追踪上亦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此次《修订稿》审议通过后,将从立法层面明确汽车电子标识在机动车上的强制安装要求,作用及相关处罚规定,实施后将填补电子标识的立法空白。
最受益标的是
高新兴——据中泰证券的研报,电子车牌的市场规模1223亿;高新兴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第一(60%-80%),具备完整城市级机动车电子标识建设管理经验。高新兴与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签订的“无锡汽车电子标识项目”,曾被列入全国首批应用示范工程,在国内20多个城市电子标识项目推广试点及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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