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中央网信办总结12家平台试行经验,指导各地各网站平台全面推进落实三项工作:一是规范短视频内容标注标签,明确网站平台必须为用户提供6类“必选标签”,并可根据自身实际提供其他“可选标签”。其中,“必选标签”包括“含有虚构演绎内容”“含有AI生成内容”“含有营销信息”“内容为转载”“内容为个人观点”和“无需标注”。真实生活记录类短视频可选择“无需标注”标签,该标签不在短视频页面呈现。二是将内容标注设为短视频发布必经环节,发布者必须从“必选标签”中选择一项,才能发布短视频。三是对新增短视频标注情况加强审核,对存量短视频进行分批回溯,对未规范标注的,进行补标或纠正,并对相关发布者进行教育警示,推动实现短视频内容应标尽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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